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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到要修改的作品
- 開啟「資源庫」,按名稱和預覽找到作品。
- 如果多個作品相似,先透過作品的更多選單重新命名,方便在主畫面配置中辨認。
- 開啟作品,進入編輯器。只想嘗試另一種設計時,可先在更多選單中複製作品,再編輯副本。
複製設計不代表其中引用的待辦、目標等個人記錄也被複制。副本可能繼續讀取同一條記錄。
修改並儲存
- 在畫布或圖層列表中選擇要修改的物件。
- 調整對應屬性,例如文字顏色、圖片或間距。檢視文字與顏色或圖片與裁剪。
- 儲存並等待成功提示。是否關閉編輯器由「我的 → 設定 → 小工具 → 儲存後關閉編輯器」控制。
- 回到主畫面,檢查對應元件。更新有延遲時,先確認主畫面選中的作品名稱,再按重新整理排查處理。
儲存失敗或修改沒有出現
儲存失敗時保留當前編輯頁面,根據提示重試。發現作品已有較新版本時,不要直接丟棄修改;先閱讀儲存與恢復。
如果編輯的是副本,而主畫面仍選擇原作品,主畫面不會自動改用副本。需要把副本準備為可用元件,再在系統配置中選擇它。
只修改記錄內容
待辦、目標和重要日的內容在「我的 → 我的內容」中管理。更新記錄可能影響所有引用它的作品,無需逐一重做設計。見管理個人內容。